巴南D3合同段桥梁单项劳务合同甲方:聊城市公路工程总公司巴南高速公路D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发包人)乙方:(以下简称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鉴于发包人承接了巴南D3合同段,在承包人充分了解了施工现场条件后,根据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D3合同段桥梁单项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的组成1、本合同和安全合同,补充协议及相关文件,以及发布发包人下发的各种文件、通知、计划
2、发包人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及附件及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文件;(以下简称“总包合同”);3、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部分);4、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部分);5、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二、工作范围:D3合同全部桥梁(队伍施工桥梁单项按工程进度需要和队伍人员确定)单项的钢筋制作按的钢筋制作安装,混凝土的浇筑(模板的安装与拆除、支架的搭设、拆除,砼浇注与振捣养护等),钢绞线的制安
三、工期:按下发的文件、通知、计划等
四、发包人权利和义务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2、向承包人创建开工条件及施工条件,向承包人交付相关主材料及机具;3、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并负责工程项目计划的下达并对承包人工程全过程进度、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4、负责技术安全交底,组织图纸会审,交工验收,但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5、发包人按照总体进度要求向承包人下达施工任务,当承包人不能满足发包人总体施工进度时,发包人有权调入其他施工队以达到加快进度,由此造成承1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