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报告制度【制度】1
门诊各科室(包括急诊科)必须建立门诊日志
每天当班的接诊医生必须依接诊顺序在门诊日志上认真填写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诊断与处理情况,不得漏项,并应妥为保存备查
门诊的接诊医生和住院医生发现法定报告的传染病,必须逐项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报送医院预防保健科
(1)发现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接诊医生或实验人员应立即报告医院预防保健科和医院总值班,以便尽早采取疫点处理措施,及时做好抢救病人的工作
医院预防保健科接到鼠疫、霍乱病人,疑似鼠疫、霍乱病人或相应的阳性或疑似阳性样品,应立即以电话报告所在的区级卫生防疫机构,并将传染病报告卡于6小时内报到所在地的区级卫生防疫站
(2)发现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应于1小时内报告医院预防保健科
(3)发现其他乙类传染病和丙类传染病人应于12小时内报告医院预防保健科
医院预防保健科应于24小时内上报医院所在地的区级卫生防疫站
发现急性迟缓性麻痹(afp)病例,接诊医生应于12小时内报医院预防保健科,医院预防保健科应于24小时内报所在地的区级卫生防疫站
接诊医生当发现短时间某局部地区或某单位发生多例传染病的暴发疫情时,必须及时报告医院预防保健科,医院预防保健科必须深入科室了解疫情,并在24小时内报告所在地的区级卫生防疫站
【监督检查】1
各临床科室的主任每月必须组织本科室人员对传染病报告的登记填写、报告质量进行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的现象和行为予以纠正
医院预防保健科每月必须对门诊部和住院部各临床科室的传染病报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报、漏报和迟报的行为予以纠正,并报请医院领导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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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部、住院部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病案室、信息科必须接受市、区卫生防疫机构的疫情管理指导检查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