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处置规范一、对象辖区内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相关人群
二、内容(一)发现、登记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x线室或化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
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后,按照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二)报告1
报告程序与方式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根据疫情,当怀疑有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可能时,应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向县卫计局报告
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报告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做好传染病报告的订正工作,对漏报的传染病病人,应及时补报
(三)处理1
对传染病患者,原则上要求就地隔离治疗,如不具备传染病相应救治能力,应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移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院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第1页共9页3
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随访
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居家病人的随访工作
密切接触者管理
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查找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管理工作
(四)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相关技术要求参照有关规定
第二篇:传染病处置流程培训传染病处置流程培训一、传染病防治法摘要现行的传染病防治法是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