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管理工作奖惩办法传染病管理实行奖惩制度,并和年终考核、评优挂钩
依据传染病检查上报情况,对于积极协助传染病管理工作、工作突出的个人,年终评出前三名,分别予以奖励500元、400元、300元
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遵循首诊医生负责制,即谁发现谁报告
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爆发、流行者,漏报每例扣首诊医师300元,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50元,且该首诊医生年度考核不予评优、评先进;迟报每例扣首诊医师50元,科室主任扣20元
(2)凡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及时上报或瞒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应规范填写,详细记录病人的年龄、家庭住址、职业、诊断等项目,未按规范要求填写,出现漏项、错项、项目填写不规范、逻辑错误,第一次发现予以警告,第二次发现扣10元/项
法定传染病分类及报告时限法定传染病分类: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6)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部分法定传染病病种管理工作的通知》(20XX),将法定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第1页共8页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