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聘及晋岗制度(讨论稿)为了营造公平竞争、积极向上、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及学校向前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阳长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制度:一、评聘对象:拥护党的领导,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能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道,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并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我校教育教学岗位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推荐参评要求:1、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能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各处室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师训工作考核分被扣分、师德考核分被扣分及对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教师,三年之内学校不予推荐、报送参评各级职称
2、凡申请参评职称的教师(行政人员除外)必须在任现职内担任相应年限的班主任
(申请参评中学高级教师的必须在任中学一级教师期间担任4年以上班主任、申请参评中学一级教师的必须在任中学二级教师期间担任3年以上班主任、申请参评中学二级教师的必须在任中学三级教师期间担任2年以上班主任、初评中学二、三级教师的应积极申请担任班主任,年限不作具体要求
)凡担任班主任年限不够和不服从学校安排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学校不予推荐、报送参评各级职称
3、受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处分的教师,在处分未撤销之前学校不予推荐、报送参评各级职称
4、凡达到以上要求的教师,在学校中,按文件规定的编制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岗位有空额时均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推荐参评,学校再根据教师任现职以来的年度综合考核分按照相应的空额数推荐、报送
考核分按近四年考核分(不足四年的按实有的年数计算至少三年)的平均分计算
初级职称不受名额限制,凡达到以上要求的教师,均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推荐参评
5、聘任当年有安全事故责任的,未完成控辍保学任务或未完成“9+3”中职招生任务的,师德考核分被扣分及对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量不满的教师,留守儿童工作未完成的教师,一票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