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督查制度为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推动我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现根据《惠阳区房产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组负责、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成立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设立两个督查小组,督查一组由局长和副局长组成;督查二组由纪检组长及监察室工作人员组成
督查小组的日常管理事务由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督查小组主要履行如下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局领导班子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决议和决定;2、研究制定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方案,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3、在局务会议报告督查情况;4、研究督查结果,提出相关意见和整改建议
三、督查范围和主要内容督查小组对领导班子、各科(所)及干部职工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下列情况进行督查: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我局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任务部署情况;2、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相关情况(“一岗双责”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廉政勤政、作风建设、思想学习、党务公开等);3、依法执行各项权力情况;4、制定及执行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情况;5、群众对党风廉政状况满意度评价;6、需要督查的其他情况
四、督查方式第1页共15页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采取责任自查、定期巡查、垂直抽查、责任报告、其他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责任自查领导班子、各科(所)及干部职工每半年按照自身的《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和防控措施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情况自我检查,进行自我评价,并以书面形式上报自查到局督查小组
(二)定期巡查1、巡查时间
按照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划分风险,定期巡查存在风险点
高级(红色)廉政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