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探究:•1、什么是肖像?什么是肖像权?•2、怎样行使肖像权?侵犯肖像权的表现?P41•3、什么是姓名?什么是姓名权?•4、怎样行使姓名权?侵犯姓名权的表现?P43、44•5、当公民的肖像权和姓名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公民应该怎么做呢?毛泽东曹雪芹徐本禹周杰伦一个具体的人两大外在标志:——肖像和姓名⒈肖像的含义和作用肖像是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2、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具体包括:(1)制作权(2)使用权(3)获酬权注意: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的肖像权和获酬权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3、侵害肖像权的表现形式(1)不当利用他人肖像(2)恶意侮辱他人肖像(3)擅自创制他人肖像44、加强自己的维权意识、加强自己的维权意识当肖像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以讨还公道反思: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侵害过别人的肖像权吗?有没有出现过别人侵害我们肖像权的事情,如果我们的肖像权受到侵害应该如何办?•以下情况未经本人同意可以使用其肖像,不构成侵权:•(1)为新闻报道需要使用具有新闻价值的人物肖像如政治家、外交官、知名学者、艺术家、运动员(2)国家机关执行公务而强制使用公民的肖像如通缉令上嫌疑犯的肖像(3)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如出于临床医学教学研究在专业报刊上展示病人照片等。•思考:除此之外还有哪些行为也不构成侵权?小资料甲:喂,帮我捡一下那本书!乙:??????甲:喂,就是叫你呀,还楞在那干嘛?乙:对不起,我不叫“喂”,我叫xxx.1、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甲:对不起,xxx帮我捡一下那本书,好吗?乙:好的,给你!甲:谢谢你!.......乙:不客气!........一对农村夫妇,生了个可爱的女儿,并取名“美丽”,希望她越长越漂亮。美丽渐渐长大。去年考上县城一所重点中学,她非常勤奋,成绩优异,父母感到很欣慰。可最近她却不想上学了,并向父亲提出改名换姓。因为他父亲姓“朱”,同学嘲笑她,叫他“猪美丽”。思考:你认为美丽可以更改自己的名字吗?她爸爸有权阻止吗?起个好名字起个好名字不得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不干涉他人决定姓名★不干涉他人使用姓名★不干涉他人更改姓名2、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侵害的权利王先生和李小姐同在一家公司工作,平时关系较好。王先生正式向李小姐求婚,不料被拒绝。王怀恨在心,冒充李小姐的真实姓名在报纸上刊登征婚广告,使李小姐接到多封求爱信。使单位同事以为李小姐对爱情不专一,对其有看法。李小姐后到报社调查才发现是王先生所为。3、侵害公民姓名权具体表现为:●干涉●盗用●冒用受害人应采用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姓名权?4、依法维护姓名权案例分析【案情】罗彩霞和王佳俊均为湖南省邵东一中2004年298班应届文科毕业生,两人同时参加高考,高考成绩分别为514分和335分。王佳俊在父亲王峥嵘的操作下,冒用罗彩霞的身份信息和高考分数,被贵州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录取。真罗彩霞在2004年高考中“落榜”,黯然复读一年后考取天津师范大学。今年即将毕业时,她不得不面临名字和身份证号被盗用,以及教师资格证书、英语四级证书、毕业证、学位证申领等一系列问题。假罗彩霞安然度过了4年大学时光,入了党并取得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毕业后,她在广州市找到了一份文秘工作,将户口迁往广州市,添加了曾用名“王佳俊”。案例探究•王佳俊侵害了罗彩霞的什么权利?•受害人应采用什么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2009年10月26日,法院对湖南省邵东县学生王佳俊冒名顶替罗彩霞上大学事件案作出一审宣判,王佳俊的父亲原湖南省隆回县公安局干警王峥嵘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与原犯的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2010年8月,罗彩霞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案件由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合议庭人员审理。罗彩霞和8位被告及代理律师达成和解协议,罗彩霞放弃对各被告的其他诉求,被告王峥嵘一次性给付罗彩霞赔偿金4.5万元。双方无其他争议,诉讼费300元由王峥嵘承担。法院判决巩固达标:•练习册:P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