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廉政谈话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目的(一)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要求,从关心爱护、严格要求干部出发,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督;(二)检查督促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从政;(三)坚持早提醒、早防范、早查纠,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四)深入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研究问题,交换意见,保证党员干部正确使用权力
二、谈话对象(一)机关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二)新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三)在廉政建设方面群众有反映的干部;(四)其他需要进行廉政谈话的干部
三、谈话内容(一)对单位各科室第一责任人的谈话内容: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委党工委工作部署的情况
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3、参加党工委织生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
4、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5、对开展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及其他需要交谈的问题
6、提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第1页共3页(二)对新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的谈话内容:1、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政策规定;2、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履行职责、思想作风和廉洁从政等方面的要求;3、提出自觉执行各项廉政规定,严于律已,主动接受监督,在勤政廉政方面作出表率的要求;(三)对群众有反映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转达群众反映,了解核实情况,提醒注意
针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可要求其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或根据需要,要求本人回复,写出书面说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