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2024年施工用电及照明安全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用电及照明工程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财产损失,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规定。第二条本技术规定适用于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用电及照明工程,包括建筑物内外的电气设备安装、电线电缆铺设、照明灯具安装等。第三条施工用电及照明工程必须符合电气工程和照明装置的设计要求,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第二章用电工程安全技术规定第四条施工用电工程必须按照国家电力行业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使用电力设备。第五条施工用电工程中的电线电缆必须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进行合理的敷设和保护,保证电线电缆的安全可靠。第六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电气设备和电线电缆的标识,并建立标志牌的管理制度,方便维修和紧急情况下的排查。第七条施工用电工程必须配备完善的漏电保护装置和过载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第八条施工用电工程中的电源必须设置专门的供电装置,与其他用电设备互相隔离,确保施工用电的独立供应和稳定运行。第2页共3页第九条施工用电工程必须设置专门的接地装置,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保证施工现场的接地电阻符合安全要求。第十条施工用电工程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防雷保护,设置避雷装置,并配备合格的防护设施和避雷设备。第三章照明工程安全技术规定第十一条施工照明工程必须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照明设备和灯具,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第十二条施工照明工程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灯具安装和布局,保证照明效果和照明质量。第十三条施工照明工程必须进行合理的电路设计,并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和过载保护装置,确保照明电路的安全可靠。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必须合理设置照明点位,保证施工现场的照明均匀和光照度符合要求。第十五条施工现场的紧急照明必须设置备用电源,并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照明设备的正常使用。第四章安全管理要求第十六条施工用电及照明工程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工程管理,建立健全的施工用电及照明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要求。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施工用电及照明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第3页共3页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证电气设备和照明设备的安全运行。第十九条施工用电及照明工程必须进行专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合理的应急演练方案。第五章罚则第二十一条违反本技术规定的规定,导致施工用电及照明工程事故发生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技术规定的规定,造成严重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技术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届满后需要重新评估和修订。第二十四条本技术规定的解释权归建设部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