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程序及所需资料发布日:2006-03-15已经阅读[4274]次来源:一、行政答应根据:
建立工程质量理
〔地279〕第34条
二、审核、审批权限根据: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理规定
〔建立部02〕1条、2条建立部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理规定施行
〔建[2001]229〕:甲级资质审核报建立部审批
乙、丙级资质审批报建立部备案
三、审查条件和:根据: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理规定
第5条:甲级:1
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立工作的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获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2
获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5人;3
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4
近三年内监理过五个以上二等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或者三个以上二等专业工程工程
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立工作的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获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2
获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5人;3
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4
近三年内监理过五个以上三等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或者三个以上三等专业工程工程
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立工作的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获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2
获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5人;3
注册资本不少于10万元;4
承当过二个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或者一个以上专业工程工程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理规定
6条:工程监理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建立行政主部门不予1、与建立或者工程监理企业之间互相串通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2、与建立或者施工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3、将不合格的建立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4、超越本资质等级承揽监理业务的;5、允许其他或个人以本的名义承揽工程的;6、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7、因监理责任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