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2024年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管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培训内容和培训机构第一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作业环境与物质特性、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估、操作规程与操作流程、紧急处置措施等
培训内容须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行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在培训设施、培训师资等方面满足相关要求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机构应提供定期的培训课程,并对学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使其熟悉特种作业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机构要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管理制度,保留学员的培训记录和证明材料,便于查验和核实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一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分为初次培训和定期培训两种形式
初次培训适用于初次参与特种作业的人员,定期培训适用于已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第二条初次培训的内容需涵盖特种作业的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个小时
第2页共3页第三条定期培训的内容着重强调特种作业的最新规定和技术要求,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个小时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
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个环节
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定期培训和考核周期不得超过3年
期满后,特种作业人员需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否则,将失去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培训和考核费用由培训机构和特种作业人员共同承担
各地政府有权制定具体的培训和考核收费标准
第四章考核管理和委托机构第一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由特种作业管理机构负责
特种作业管理机构是由政府部门建立的,主要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管理工作
第二条特种作业管理机构可以委托有关机构或企事业单位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