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任前集中谈话制度为了强化对新任职村(社区)干部的监督管理,镇党委对新一届换届任职的村干部采取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任职前谈话
一、谈话的对象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规定,选举产生的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以及届中选任的“村两委”委员
二、集中谈话内容(一)宣传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提出勤政廉政的希望和要求;(二)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党纪政纪教育,明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三)对农民群众反映涉纪涉法方面苗头性的问题,应提醒和教育整改;(四)听取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方面的认识和打算;(五)谈话人认为应该谈话的其他内容
三、集中谈话的实施村干部任前集中谈话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谈话人由镇副书记或组织委员担任,每次谈话要有2人以上参加
四、集中谈话的时间村两委委员当选后到任前,由镇党委、政府确定具体的时间,组织实施谈话
五、集中谈话要求(一)镇党委、政府提前三天将谈话时间、地点、谈话内容,书面通知新任干部,以便做好准备,接受谈话
(二)新任的村干部必须接受任前集中谈话,对因故没有参加谈话的,要进行补谈;对无故不参加谈话的,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
(三)谈话中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说明的,可要求谈话对象提出书面材料;对谈话对象提供的意见第1页共9页和建议,可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及时将采纳办理情况告知谈话对象
(四)村干部任前集中谈话结束后要将谈话时间、地点、谈话人员、谈话对象、谈话内容等情况记录在案
(五)镇党委要对谈话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不落实谈话内容,要再次进行谈话,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第二篇: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村干部廉洁从政行为,防范违纪违法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