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农对科技服务需求调查研究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国的全面铺开,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林改也进入了最后的攻坚阶段。广西从2008年起,按照中央的计划需在5年之内(即在20XX年末)全部完成区内的林权制度改革任务。20XX年是区内扩大试点的中期阶段和整体推进的起始阶段,到20XX年末要完成整个林权改革任务的1/2。随着林改工作的深入,后续的林改配套措施也提上议事议程,尤其是林农获得林地之后,如何进行经营管理使其增值增效,并保证其能永续利用,成为目前最重要的工作。为保证该工作的顺利进行,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果,需要建立林业科学技术服务于林农的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而建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之前,深入了解林农对林业科技的需求程度和意愿,客观分析林农对林业科技服务的满意程度具有重要意义。1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1.1国内外研究动态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林权的变更起伏经历了60年的变化。然而,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理论的研究主要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研究范围十分宽泛,然而更多的是关于林权制度改革的理论、政策和现状分析,较少涉及到林权制度改革后科技服务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郑风田[1]等对我国林权制度的历史沿革进行了研究,认为我国林权制度改革分为4个阶段。田淑英[2]论证了其政策激励悖论的理论渊源在于管制者与被管制者之间的目标不一致和管制导致的产权残缺,提出了森林资源管制制度重构的基本思路。徐晋涛等[3]基于8个省份的实地调查分析后,认为我国林权改革模式呈现多元化,其改革已见初步成效。张蕾等[4]基于江西等4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的实地调查资料,分析林改前后农户林地面积、林分构成、林业收入、外出打工人数、林地流转规模等方面的变化,并采用计量经济模型进行估计。肖泽忱等[5]从林业工作人员和林农2个不同主体对林权改革的认知差异角度,分析了XX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进展以及存在的问题。国外学者对于林权的改革也有自己的观点,如gregersen[6]通过对亚太地区21个国第1页共6页家的情况研究后,认为“分权并不是一种万能药,也并不总是有效或公平的。它可能是一种促进民主治理的方式,在分权的过程中,它可能有助于减缓贫困和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但它本身并不是一个足够的措施。”目前关于科技服务林改的研究成果较少,且仅有的研究内容多为定性分析。如李建民等[7]以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推行的林业科技推广功能性改革为研究对象,对其推行的效果进行了分析和评述;詹祖仁[8]以南方集体林区XX县区为例,从创新体制、机制层面入手,提出了创新林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基本思路;夏文忠[9]建议,林改后要对林农的科技需求进行调研,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工作,采取对林农进行技术培训等一系列科技服务林农的措施;党宏发等[10]提出应用科技知识发展“立体林业”,即借助林地的生态环境,在林冠下开展林、农、牧等多种项目的复合经营,并开展旅游活动和专题观光,以促进林农增收致富。1.2研究方法该调研小组主要是通过实地调查、问卷调查和入户访谈等方法获得相关的数据资料以及林农的真实感受、需求和满意度等。具体的研究步骤为:1.2.1选定研究地。在区内所有已经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县(市)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方。对林业厅林改办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考虑之后,确定以林改工作开展较早的XX市XX县区、XX市XX县区和XX市XX县区3个县作为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的研究对象。1.2.2问卷设计。在此次调查问卷中,设计了四部分内容:个人基本情况调查、对林业科技服务的认知、态度和满意度、对林业科技服务的需求。问卷共设计有31大项,其中有些问项,设计了进一步细化的问项和多选项。设计原则是所涉及问卷内容能够反映林农对林业科技服务现状的满意程度和需求情况。1.2.3问卷调查实施。在林业局和乡镇林业推广站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此次调研小组一共7人到XX县区、XX县区和XX县区3个县的7个乡镇进行入户访谈和问卷调查,每个县调查2~3个乡镇,调查时间为20XX年7~8月,每个县大约调研4~5d。总计随机发放400份问卷,回收351份,回收率为第2页共6页87.75%,剔除部分无效问卷后,获有效问卷334份,有效回收率为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