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事务管理工作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在全区农村开展以“四议两公开”为重点的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主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题,以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为目标,以公开透明、便民利民、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以规范村级事务决策和管理为重点,通过健全制度、统一流程、规范操作、民主公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着力打造“阳光村务工程”,切实解决村级事务管理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
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要实现以下目标:(一)村级事务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设计科学,便于干部执行操作和群众全程监督
(二)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村级事务管理规范有序,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
(三)农村党员、干部按制度规定办事,违纪违法现象明显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四)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加强
三、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的重点和主要内容在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中,要围绕落实农民群众民主权利、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着力规范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重点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村级主要事项的管理流程
(一)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
坚持把完善和第1页共3页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作为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
凡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