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直选调查的一点思考前言在2007年11月份的时候,笔者和另两位同学两赴XX县区安靖镇雍渡村考察该村的村民直选情况,所得颇丰。“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实际调查后,我改变了以前对于村民直选的盲目悲观论,也给我提供了第一手资料来反对“盲目乐观论”。农村直选在现阶段还有很多地方值得改进,但是,我们欣喜地看到了民主已经在基层生根发芽,它的生命力是非常强大的,是任何组织和个人扑灭不了的,这个星星之火绝对可以燎原。在这次调研的过程中,我们遇到了诸多挫折,例如,正式候选人的推选村委不让我们旁观,也不准我们进行调查。我们没有任何办法对付这种明显违法却又被说得理直气壮的行为。不过,正是这种不透明,这种心虚,促使我去思考村民选举到底得了什么病,病在何处。这种疑问伴随着我做完了整个调研。伴随着这个学期的结束,这个疑问也被我解开了:原来,村民直选中的运作逻辑是如此之简单,中间不透明的操作其实人们早就心知肚明了。下面,我从我的调研的过程说起,剖析整个村民选举的逻辑。调研过程我们从《XX县区2007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日程安排表》以及《安靖镇关于2007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府发[2007]112号)两个文件可以看到整个雍渡村村民直选的法律依据。根据规定,XX县区全境内的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分五个环节:宣传培训阶段、依法选举阶段、选举日、手续完善和工作总结阶段以及建章立制阶段。整个流程持续了整整七十天,从2007年的10月22日到2007年的12月31日,整个工作要有条不紊地进行。整个选举活动的组织者从县村(居)两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到镇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从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到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第1页共9页在整个选举过程中,雍渡村共发布公告十一个,也就是说,选举中需要和选民说明了关键环节有着十一个。这十一个公告分别是: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名单,选民登记公告,选民名单公告,候选人条件公告,干部职位、职数规定的公告,初步候选人名单公告,正式候选人公告,正式选举的选举方式、时间和地点的公告,当选名单公告,村(居)民小组长选举结果公告和村(居)民代表会议代表公告。我们是在雍渡村发布第六号公告后介入考察的,也就是大约在11月7号左右。从上面的综述我们可以看出,整个选举的过程是相当繁琐和复杂的。下面我以时间为顺序,对雍渡村的村民直选做一个纵向的回顾。一、宣传发动阶段(一)成立雍渡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安靖镇的规定,选举委员会一般有5至9人组成,委员会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若干。组成人员由村民代表大会推选确定。一般选举委员会主任一职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副主任由该村的现任村主任担任,但是,拟参选村委会的成员不得进入选举委员会。这就避免了一个困境的出现:现任村主任正在争取连选连任,同时又是选举委员会主任的情况。那么,到了这里,我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要让党支部书记和现任村主任担任选举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呢。我以前和同学们讨论的时候,悲观论者曾经这样对我解释:为了党对基层的绝对控制。答案是否定的,拟参选该村的一位候选人(易先刚先生,现任村委会书记,本届角逐村主任的实力派,后来果然是他当选)这样对我解释:一般情况下,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对于村里的情况比较书记,素有威望,有一定的地位,工作经验丰富,只有他们才能够胜任这样严肃而又烦杂的工作。我想,这也许可以是一部分原因吧,不应该是悲观论所预想的那样。根据10月25日发布的《雍渡村村民委员会第1号公告》,本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主任,郑章澄(现任村党支部书记);第2页共9页副主任,杨明华(现任村主任);委员,徐文喜、叶克银、李丽、徐从全、杨怀、叶显才、黄立金。选举委员会人数合法,且成员身份符合惯例和选举规定。雍渡村今年的选举显得与众不同。按照惯例,一般是村里的党委换届选举要先于村(居)委换届选举进行。但是,该村的党支部选举迟迟不能完成,形成了党支部滞后于村委会选举的独特景观。村委会的职责主要有这么几点。开展选举的宣传、动员工作,解答选民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