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工作调研报告近几个月来,我们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福州、莆田、泉州、漳州、XX市市的县(市、区)乡镇、部分村,召开有县级民政局干部、乡镇干部和村干部、村民代表、乡镇人大代表等参加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座谈会,结合以往的调研活动和平常的工作实际,对我省完善农村村民自治,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情况有了比较全面、真实的了解掌握,对进一步完善农村村民自治,加快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步伐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一、当前我省村民自治工作的主要成效1、民主选举日臻规范,选举质量逐届提高我省村委会换届选举已进行了九届次
民主选举作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在我省受到各级领导、有关部门,直至广大农民群众的广泛重视和热心支持,首先是选举法规比较健全
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选举办法》),并经过多次修订完善
2005年在总结2000年、2003年两次换届选举实践经验和分析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基础上,对两个“办法”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使法规更加切实可行,便于操作
其次是操作程序更加规范
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各地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办事
做到凡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严格遵照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坚持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按照大多数人的意见办理
各地还对操作程序和操作办法作出了严格具体的规定,尽可能地压缩了操纵选举的空间
三是民主程度不断提高
由原先的直接任命,到后来的间接选举,再到目前的直接选举,以及备受关注的不确定候选人选举,选举的民主程度一届比一届提高,运作程序也一届比一届规范,成功换届选举的数量与质量在不断提高
2006年,全省应换届的14433个村委会已有14379个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完成率为99
6%,其中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