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创建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为全力打造全国生态强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提升县城品位,根据省政府晋政发[*]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把*建成山水相间,生态环境优美,功能稳定完善,空气清新,人居和谐的园林生态城市
二、总体目标根据省级园林城市总体要求和我县城市绿化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现状,要在*年跨入省级园林城市行列,必须达到以下主要目标:(一)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三项指标,要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口的增长,逐步递增,分别达到35%,30%和9平方米以上
(二)每年建1-2个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小游园,形成布局合理,总量适宜的城市绿地新格局
(三)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达到95%以上
城市主要街道绿化面积占道路总面积的30%以上,使林荫道路占到城市道路的95%
(四)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旧居民区改造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县城“园林小区”和“园林单位”均达到60%以上
(五)城市全民义务植树率达到90%以上,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85%以上,尽责率达到80%以上
(六)城市大气污染指数达到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
完成“两河”综合治理工程
(七)城市主次干道灯光亮灯率达到97%以上,人均拥有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用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
同时分期分批对县城各单位、居民小区的锅炉第1页共4页烟尘限期治理,改善县城大气环境质量
三、08年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任务1、高标准完成城市园林绿地系统专业规划(投资10万元),并纳入县城总体规划,按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