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铜川市水泥厂退休职工袁敏韬和老伴崔碧芹(陈炉中学退休教师)夫妻俩,严拒文物贩子1万元收买,毅然将自家已经祖传了6代人的12件瓷器无偿捐献的事迹,日前在当地广为传颂。设问:你知道“祖传”的含义吗?王老汉与李老太结婚40余年,夫妻恩爱、家庭和睦。王老汉爱好广泛,尤其爱好文学,曾写过两本书,其中《生日》和《我的经历》两本书在他去世时还未出版。王老汉上有老母,下有二子二女,虽然大儿子王大是领养的,但一直与他们生活在一起,两老由大儿子照料;亲生儿子王二因贪污被判3年有期徒刑;大女儿王三因病过世,大女婿继续尽到扶养的义务;小女儿王四虽有一个和睦的家庭,但对二老的生活起居不闻不问。王老汉在一次体检中发现自己已是肺癌晚期,且病情迅速恶化,不久便卧床不起。这时,王老汉的母亲、妻子、儿女都在谈论财产继承问题,声称自己都有继承权------王老汉尚未过世,其财产能继承吗?根据《继承法》第2条的规定,继承是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现在王老汉仍在世,继承尚未开始,他们的继承权还不能行使。遗留财产的死者被称为被继承人,依法继承死者遗产即接受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称为遗产,2003年他去世后,留下五间私房、存折20000元、彩电、冰箱,还有一辆摩托车(低价购得的赃车)。此后,2004年,王的遗著《生日》和《我的经历》出版,出版社送来了稿费4000元。其子女对其遗产进行了分割------王老汉留下的财产都可以拿来继承吗?作为遗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其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其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其三:必须是合法的财产;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它合法财产。小组讨论:谁可以继承王老汉的财产?王老汉病故后,家中为遗产发生了争执:王四说:“王大是领养的,没有血缘关系,他没有继承权。”王三的丈夫(大女婿)说:“我尽了赡养义务,我也有继承权。”王大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没有继承权;王二是罪犯,他无权继承。”李老太说:“我是他的妻子,我也有权继承。”王四说:“继承是儿女的事,长辈无继承权。王老汉的弟弟王二汉也参与到继承的队伍中来了------王二汉王四王三的丈夫王二王大王老汉的妻子王老汉的母亲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偶但尽了扶养义务的女婿或媳妇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法定继承的范围是根据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抚养关系确立的。本案中谁可以继承王老汉的遗产?王三的丈夫、王大。王老汉的老母亲、王二、王四、王二汉。王老汉的妻子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扶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继承人,或者虐待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在一阵争执之后,王家老少在王二汉的主持下协调遗产的分割。王二汉自认为是王老汉的亲弟弟,有着嫡亲的血缘关系,因此,他提出要分得房屋一间。王二汉可以分得一间房吗?为什么?2、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丧偶但尽了扶养义务的女婿或媳妇。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按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因为王老汉的母亲年迈了,消费不大,所以分得一间房和1000元人民币;王老汉的妻子已有分割后的属于自己的财产(12000元人民币和两间半房子),所以她没有分得王老汉的遗产;其余王大分得一间房和2000元,王二分得半间房和7000元,大女婿分得1000元和冰箱,王四分得1000元和彩电。他们如此分配遗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