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另行选举办法(一)另行选举日的确定另行选举日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另行选举应当在第一次投票选举后的七天内进行
参加另行选举的选民,不再进行重新登记
(二)候选人的确定另行选举所缺职位时,根据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差额原则确定候选人
另行选举所缺职位时,已经当选者不能作为其他职位的候选人
本人书面声明辞去已当选职务并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则不受此限制
(三)当选票数的计算另行选举时,候选人或另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赞成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数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投票程序另行选举的投票程序按第一次投票选举的程序进行
另行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宣布,并在当日或次日书面公布,同时填报另行选举结果报告单
(五)缺额的处理1、当选人已满三人的,不足的名额是否可以暂缺,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村委会主任暂缺的,由当选的副主任临时主持村委会工作;当选的副主任多于一人的,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都暂缺的,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一名副主任或委员临时主持村委会工作
当选人不满三人,不足的名额应当另行选举
经过两次投票选举,村委会成员仍未选足三人的,已选出的有效,所缺名额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三个月内按照本规程的规定,重新进行提名,再次组织选举,使村委会组成人员不少于三人
第二篇:村委会选举办法白杜坞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XX年3月10日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第1页共15页制定本办法
2、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接受上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党支部提出初步名单,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村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选举委员会主任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自荐人(候选人)的,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职责自行终止
3、户籍在本村,年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