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监测率工作总结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t18204
6-2013第6部分:卫生监测技术规范2013年12月31日发布2014年12月1日实施1范围gb/t18204的本部分规定了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的频次与样本量、质量控制、样品送检等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公共场所空气质量监测与经常性卫生监测,其它场所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测在公共场所营业期内,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状况进行的监测与评价
4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监测频次与样本量要求4
1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等场所4
1空气卫生状况监测4
空气质量监测为1d,上午、下午各监测一次;经常性为随机监测
2监测样本量
客房数量≤100间的场所,抽取客房数量的3%~5%进行监测;客房数量>100间的住宿场所的,抽取客房数量的1%~3%进行监测;且每个场所监测的客房数量不得少于2间,每间客房布1个监测点
2饮用水卫生状况监测4
1饮用水监测
按gb5749执行
2沐浴水监测频次
3沐浴水监测样本量
随机选择5间客房,各采集沐浴水样500ml
2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游艺厅、歌舞厅等场所4
1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等空气卫生状况监测4
1监测频次:空气质量监测在场所监测1d,在1d中监测1场~2场,每场开映前10min、开映后10min和结束前10min各监测1次;经常性卫生监测只随机监测1场,开映前10min、开映后10min和结束前10min各监测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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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测样本量
座位数量1000个的场所布置5个监测点
2游艺厅、歌舞厅等空气卫生状况监测4
空气质量监测在场所监测1d,在1d中营业的客流高峰和低峰时各监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