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举措强质量增强实效促发展我区提案工作的主要做法创新举措强质量增强实效促发展——我区提案工作的主要做法提案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区政协常委会的领导下,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区工作大局,以及群众关心的关乎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运用提案形式建言献策,认真抓好政协提案的办理落实工作。我区提案工作的主要做法(一)运用“三项举措”,把住提案征集关让委员“知政情”。每年都集中学习区委的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决策,通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让委员了解“上情”和“区情”。让委员“体民意”。设立了“社情民意”专栏,同时定期组织委员,深入乡村、农户进行视察、调研,要求每个季度安排一次小组活动,每次活动事先都有目标、有任务,回来有总结。使广大委员活动在全区各个领域,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汇集各方信息,集聚提案撰写素材。让委员“蓄能量”。坚持在每届提案征集前,组织委员集中进行一次提案写作培训,提升撰写能力;征集时,把政协编写的《政协委员提案写作知识选编》、政协提案写作参考案例、政协提案表印发给各政协委员,并召开各界别和政协各专委会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对每个政协小组提出指导性任务,安排部署提案征集工作,要求委员撰写提案应达到“三有”、“三要”、“三性”、过好“四关”,即: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要深入调研、要精雕细刻、要锲而不舍;思想性、现实针对性、可操作性;过好知情关、调研关、论证审查关、撰写关。(二)推行“三级审核”,把住提案立案关第1页共4页坚持提案委员会初审。对征集回来的每件提案进行系统分类、筛选,重点审查三个方面内容,即:审查提案主题是否明确,行文是否规范准确,是否一事一案等。坚持提案审查委员会复审。审查提案反映的问题、数据是否客观真实;是否符合政策、法律规定和立案标准;建议是否可行;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提案给予立案。对事实不清、无具体建议、涉及民事纠纷、司法诉讼和纯属个人私事的不予立案,只作来信来访处理,切实让每件提案都成为精品,让委员每个建议都有着落。坚持政协主席会议审定。审定已立案的提案,并对涉及全局或重要问题的提案,列为每年的重点提案,并统一报送区委、区政府。(三)实施“三种手段”,把住提案督办关提案办理过程联合督办。坚持在提案交办时,由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集中交办。办理过程中,坚持政协领导班子、政协机关各委室齐抓共管,政协主席会统一安排组成五个提案督办组,分组上门走访各承办单位,了解工作进度,听取办理情况,特别是分别由主席、副主席负责,带领政协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和部分提案委员到相关承办单位现场开展提案办理情况跟踪督查,通过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听取提案办理情况介绍,了解掌握办理情况,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建议。对承办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将给予表彰,对个别办理得差、提案人不满意的提案责成重新办理。引导承办单位“面对面”办案,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促使提案得到有效落实,提高提案办理率和提案委员的满意度。重点提案领导督办。政协主席会议从年度件政协委员提案中,确定了4件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提案作为重点提案,请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加以落实。由政府、政协联合督办,提高了提案的督办层次和效果。如关于规范养殖业发展、解决临桂区大圆盘交通拥堵问题等涉关群众生产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提案,采取政协主席、政府分管领导、提案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四见面”会诊的方式,通过组织委员视察、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督促办理,提案办理取得了第2页共4页较好的效果。评议提案办理大户。联合我区绩效办制定了《提案办理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每年组织部分政协委员,采取实地视察、听取汇报、座谈评议、现场量化打分的办法,对全区办理提案大户和重点单位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和群众满意度定提案办理“优秀”单位,极大地激发了提案承办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了提案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