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小煤窑实施指导意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为了继续巩固效果,县的打击非法小煤窑工作在各有煤乡镇的努力XX县区级相关职能部门的认真指导督查下
防止非法小煤窑死灰复燃,现就20XX年度打击非法小煤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深刻认识为建设大、中型矿山,国家根据建设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
把我县境内的煤炭资源列入国家规划XX县区
如果不完全关闭非法小煤窑,任其发展,势必对我县境内的煤炭资源造成严重破坏,给我县境内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实施可继续发展战役带来严重影响,给人民群众生命财富带来巨大损失
各有煤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站在维护国家煤炭资源不受破坏,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富不受损失的高度来继续抓好打击非法小煤窑工作,充分认识到打击非法小煤窑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乡(镇)长是外乡镇打击非法小煤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有煤乡镇政府是辖区内打击非法小煤窑工作的责任主体
分管乡(镇)长是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外乡镇打击非法小煤窑工作
县级各有关部门对各有煤乡镇打击非法小煤窑工作负责指导督查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督查水潦乡、石坝乡、观兴乡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督查分水镇、黄坭乡、两河镇
县工商局负责指导督查赤水镇、摩尼镇、营山乡
县安监局负责指导督查枧槽乡、后山镇、震东乡
县经商局负责指导督查落卜镇、白腊乡
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县级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是负责所指导督查有煤乡镇打击非法小煤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具体工作的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三、依靠群众、深入宣传利用各种会议以及通过办专栏、简报,各有煤乡镇政府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打击非法小煤窑工作会议
写标语,组第1页共3页织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打击非法小煤窑的政策
通过宣传教育活动,使乡(镇)村、社干部维护矿产资源不受破坏、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富不受损失的意识不时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