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事故教训和总结一、事故发生概述:2013年11月6日13时30分,现场民工刘某某进入已开挖的沟槽底部准备协助测量沟槽标高时,沟槽发生坍塌,坍塌的土方将刘某某压住,正在附近作业的工人刘某、鲁某、刘二、祁某、贾三等人进入沟槽内开展施救。在施救过程中,沟槽再次发生坍塌,鲁某、刘二、祁某、贾三被埋。现场工人和接到报警后赶到的消防人员将被埋的工人救出后送医院抢救。贾三经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结论: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总工会、监察局等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经过、原因、性质、责任进行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某公司现场负责人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措施和实施未达到规范要求的情况下,盲目组织施工,沟槽开挖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没有按规范放坡和支护,导致沟槽发生坍塌;工人在施救过程中又再次发生坍塌,致死亡事故发生。某公司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相应资质承揽工程,专项方案未达到规范要求盲目施工,救援预案制定不到位,现场施工人员救援过程中,救援行动失当,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建设单位将工程指定给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相应资质的工程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施工现场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是造成该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管理单位对施工队是否有施工方案没有把关,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三、教训和总结:我们常说紧绷安全弦,长鸣安全警钟,确保自身的健康与安全。然而,这次生命和血的教训,看着让人痛心,说着让人伤心,提起让人揪心。一个健康鲜活的生命刹那间消失,给个人、家庭、企业带来巨大损失。第1页共10页事故后,静下心来想一想,得到以下教训。(一)要在资质范围内承揽工程:(1)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2)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联合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二)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1)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和规范,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企业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第1页共6页的实际,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2)明确安全生产职责,企业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单位各岗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使全体从业人员都知道“谁应干什么”或“什么事应该由谁干”,避免为实现安全生产应干的事没有人干,有利于避免互相推诿,有利于各在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3)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明确了全体从业人员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生产操作时应“怎样干”,有利于规范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提高管理的质量;有利于规范生产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避免因不安全行为而导致发生事故(4)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企业明确规定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的具体方法、生产的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企业能建立起安全生产的秩序。(5)企业制定了违章处理制度、事故处理制度、追究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责任的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建立了安全第2页共10页生产的制约机制,能有效地制止违章和违纪行为,激励从业人员自觉、严格地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生意规章制度,有利于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维护安全生产秩序。(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解决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重要手段。我们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安全责任落实不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失之于宽、软、轻、松,导致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忽视安全生产,作风不深入,管理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对本单位安全问题不重视,整治措施不得力,好大喜功,弄虚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