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龄青年购房扶持意见为有效解决农村大龄及特困大龄青年的住房问题,全面改善农村居住条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给予农村大龄及特困大龄青年购(租)房扶持政策制定如下意见:一、关于农村大龄青年购房的扶持政策按照区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给予符合购房条件的每户5万元补助,区、镇两级财政按4:6的比例分担
二、关于农村特困大龄青年购(租)房的扶持政策(一)适用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1
原籍为区农村户口且现具有区常住居民户口,达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2
无宅基地、家庭未出售过住房、现无自有住房;3
农村低保对象或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男女双方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只能有一方可以享受扶持政策
(二)扶持政策适用对象可自行选择以下2种扶持政策:1
(1)购买区、镇政府投资建设的农村大龄青年住宅楼的,按照保本价购买
区、镇政府给予购房者一次性补助每户6万元(区、镇政府分别承担2
5万元),此款直接拨付至受委托的开发单位,由开发单位向购房者开具付款收据
购房者另行交付6万元预付款,剩余房款须于5年内付清,如确因困难无法按期付清,按当年市场价减半缴纳房租;逾期付清余款的,按当年市场价格执行
(2)购买开发商建设的住宅楼的,价格自行协商,区、镇政府给予购房者一次性补助每户6万元(区、镇政府分别承担2
无力购买住房的,区、镇政府给予每户每月200元的房租补贴(区、镇政府按2:3分担),每半年到户口所在地镇政府领取一次
以后如购买房屋,可享受上述第第1页共2页(一)条政策
(三)办理程序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分两次办理
具体流程如下
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村委会初步审核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3
村委会将表决意见报所在地镇政府,由镇政府采取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