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隐士文化”谈共产党员的“隐”和“士”从共产党员的信仰自由谈起时下不少党员干部求神拜佛的行为简直成了风气,甚至在每年春节之际抢先烧“大年头一炷香”的也不乏其人。当有人对此提出异议时,那些拜佛者居然振振有词地反駁:“宪法准许公民有信仰自由,共产党员也是公民,为什么就不能享有这种自由。”上述理由貌似十分充足,但却经不起仔细的推敲。下面分两层意思来讨论。第一,关于“信仰自由”的问题。共产党的信仰是马克思主义的无神论,而一切宗教﹙以及迷信﹚则是信仰有神论。对于同一种认识对象,一方说“有”,一方说“无”,你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不可能两者都信。这就象学生考试回答选择题,如果既选定a=b,同时又要选a≠b,那只能证明应考者思维混乱。同样的道理,如果把“信仰自由”推广到既认为无神,又认为有神,陷入不分是非的地步,那正是表明他没有严肃的信仰。人的思想是变化的。假如某个共产党员的信仰从无神论倒向有神论,那当然是他的自由。但与他当初入党时的庄严宣誓和郑重承诺相对比,无疑是信仰层面上的“重新站队”。按照表里如一的道德规范来要求,下一步的选择应该是坦然退党。要是不想退,那就应当通过认真学习和反省回到原来的信仰。这在理性上、道德上都没有缺憾。但事实是,不少人既要信神,又要坚持“在党”,这种不讲诚信的“信仰自由”,说尖刻一点,明显不如虔诚的宗教徒。第二,所谓“干涉信仰自由”的问题。先以宗教为例,同样是信仰有神论,但某些宗教如伊斯兰教、天主教等都对自家的教徒有严格的要求。如果某个教徒改变了信仰参加另一个宗教,那么他原来所在的宗教组织就会拒绝他参加原宗教活动;与此同时,另一个宗教在接纳“改宗”的教徒时也会要求他脱离原宗教组织,否则就不予接纳。从表面上看,这些做法似乎“干涉”了某个人的信仰自由,实际上是通过必要的程序满足了他“改宗”的心愿。第1页共2页根据以上的分析可知,共产党作为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政党,在信仰问题上对党员作出严格要求,乃是天经地义的事。不准党员求神拜佛,与宪法规定的信仰自由并不矛盾。恰恰相反,对参加求神活动的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不是什么“干涉信仰自由”,而是帮助他巩固无神论信仰;对于拒绝帮助的,就坚决劝他退党,正是承认并且尊重了他改变信仰的自由。因为他自己已经不信马克思主义了,不信无神论了。勉强把他留在党内,只会造成思想混乱和“信仰危机”。对他个人而言,劝他退党,让他当一个表里如一、言行一致的公民,总比当一个口是心非的“党员”强。那些求神拜佛的党员干部想必也明白上面所说的道理。但为什么还要坚持留在党内,并且还要以“信仰自由”为自己的行为辩解呢。说穿了,他们的“信仰”实质上是一种不分是非、不讲诚信的利己主义。眼睛盯着“尘世”上“入党做官”的优厚待遇,心里想着将来死后到“极乐世界”去享受永恒的快乐。有奶便是娘,只要能得到好处,拜什么“信”什么都无所谓。显然,这样的人越多,引人关注的“信仰危机”就越严重。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