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打非治违指导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旅游产业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旅游行业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解决旅游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规范旅游安全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旅游产业持续快速发展
二、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一)、非法经营行为1、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的行为
2、无导游证人员从事导游活动
3、景区,宾馆、饭店未取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志而擅自使用等级标志、称谓的,或虽已取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志而使用等级标志、称谓不实的
(二)、违法经营行为1、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2、旅行社未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3、旅行社未按规定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未对游客尽到安全提示、安全防范、紧急救助等安全保障义务的;4、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的
5、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在发生危机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
6、旅游经营者未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的
7、旅游经营者未及时将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向旅游主管部门报告的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行业检查与联合执法第1页共3页相结合
从20XX年5月开始,到9月初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份)各县区旅游部门按照当地政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督促相关旅游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7月)县区旅游部门在当地政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旅游经营中的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