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议事规则]党支部议事原则16字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组织的建设,坚持党组织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公司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保证党组织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支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和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第三条党支部成员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对于不属于自己的工作范围,也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四条党支部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五条党支部依照职责范围,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事宜:(一)研究制定公司党建工作、文化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二)研究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和经济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政策性的经重大问题,形成意见报经理办公会制定针对性的目标及措施;(三)研究讨论公司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形成意见报经理办公会;(四)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讨论决定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任免、调配、考察、奖惩、评优以及后备干部的选定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意见报;(五)党员的发展和处置,党员干部的党纪处分;(六)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八)讨论决定重大实发事件应采取的紧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急措施;(九)研究讨论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十)研究制定贯彻上级机关的决议、决定、领导重要讲话和集团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的实施意见;(十一)讨论决定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十二)需要党支部决定的其它重要问题。第三章议事程序第六条党支部议事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每两周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若有特殊情况将召开临时或紧急会议,讨论决定有关问题。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组织委员召集并主持。第七条党支部委员会议题由各议题提出部门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议题审签表(附件一)报公司综合部。综合部收集整理当期议题,并填写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审批表(附件二)由党支部组织委员初审,报党支部书记确定。议题提出部门应当将红头便签文件作为议题审签表的补充材料一并交至综合部。会议议题确定之后,一般不再变动,如无特殊情况,不得临时动议。第八条党支部委员会的议题内容和召开时间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支部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第九条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半数以上的党支部委员出席,委员因故不能到会,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表达。第十条党支部决定重要问题时,要充分酝酿讨论,然后进行表决。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方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应计入票数。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第十一条党支部决定重大问题时,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第十二条党支部作出决定之后,按照分工负责制的原则,由书记或会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议主持人明确给相关委员负责落实,综合部负责催办,书记要抓好检查工作。如因故不能落实时,分工委员要向党支部阐明原因。第十三条党支部委员会由综合部负责记录,并根据需要撰写会议决议,报经理办公会作为经理办公会决策依据(前置条件)。第十四条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党建工作方面事项,以党支部名义上报相关文件,由书记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