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教育学》读书笔记《普通教育学》全书共分三编,三编之前加有一个“绪论”
第一编的标题是“教育的一般目的”,本编主要论述了管理和教育的一般目的问题
第二编的标题是“兴趣的多方面性”,本编主要论述了兴趣的多方面性问题,并以此为基本原理来解释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学科设置,阐述了教学的过程,环节等一系列教学论问题
第三编的标题是“性格的道德力量”,下面就《普通教育学》中的教育思想作一简要述评
(一)五道念与以之为基础的教育目的论五道念构成了赫尔巴特教育目的论的理论基础
五道念即自由、完善、仁慈、正义和公平等五种道德观念
第一种为“自由”的观念
亦译作“内心自由”的观念
“自由”的观念要求个人的意志和行为能摆脱一切外在影响的束缚而只受制于人的内在判断,归之于人的内在自律,归之于人的理性自觉,从而使人的意志、理性与外在行为完全协调起来
第二种为“完善”的观念
赫尔巴特认识到,在实际的道德实践中,人的由意志、理性所作出的内心判断往往难于与外在行为完全协调起来,人之理性判断外发之为道德行为,往往受客观条件和人的其他心理品质的影响
当内外发生矛盾且这一矛盾不能调和之时,即需依靠“完善”的观念去加以解决,即用多方面的意志力和坚强而紧张的毅力加以“内部的协调”
第三种为“仁慈”的观念
亦即“绝对的善”的观念
“完善”的观念得以发生作用的法宝是人的意志等理智能力
如果借助人的内部的理智能力还无法协调意志和行为之间的矛盾时,就要用“仁慈”的观念来控制自己的行为,从而使人不与任何人发生那种危险的恶意的冲动
“仁慈”的观念发生于两种意志的相互关系之间,通过这一观念使自己的意志处处与别的意志相协调,具有无私地为他人谋福利的强烈愿望,这样,社会冲突就不可能发生,社会秩序就会得以安定
“正义”的观念“正义”的观念就是“守法”的观念
如果“仁慈”的观念还不足以遏制人的与他人发生冲突的恶意冲动,就必须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