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心理学》:性格评定的方法性格评定是指对一个人的性格进行描述和测量
正确地评定性格可以帮助教师了解学生的性格特征与类型,预测他们的行为,这对于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的良好性格、改造不良性格、调动每个学生的积极性,都是十分重要的
由于性格这一心理现象的复杂性,性格评定往往需要多种方法
下面介绍几种常用的方法
一、行为评定法行为评定法主要包括观察法、谈话法、作品分析法、个案法四种方法
1.观察法观察法是在自然条件下通过观察一个人的行为、言语、表情、态度从而分析其性格的方法
采用此方法必须使被观察者处于自然情境中,保持心理活动的自然性和客观性,这样获得的资料才会真实;不论是长期观察还是短期观察,观察者都要做到有计划
2.谈话法谈话法是通过与某人谈话从而了解其性格特征的方法
使用谈话法一定要事先确定谈话目的,要对谈话中的内容加以分析,要采取多种多样的谈话方式,要保持谈话气氛的融洽、和谐、温馨
谈话法在心理咨询中应用很广泛,它对了解人的性格、搜集资料、确定解决问题的途径,具有重要意义
3.作品分析法作品分析法是通过对一个人的作品,如日记、命题作文、信札、传记、试卷以及劳动产品等的分析,来间接了解其性格特征的方法
这种方法一般用来收集资料,对研究人的性格具有辅助性的意义
4.个案法个案法是通过收集一个人的家庭历史、社会关系、个人的成长史等多方面资料,来分析和了解其性格特征的方法
在学校中,使用个案法研究学生性格的步骤大致(1)计划准备,根据班主任的介绍、档案材料与初步观察所发现的问题制定计划;(2)搜集资料,通过各种渠道,采取不同的方式,如对其行为的观察、面谈、分析作业与作文、家访、与任课教师或同学座谈等,来搜集学生各方面的具体表现,重点了解他们对社会、学习、劳动以及对人对己的态度与行为方式,并做好记录;(3)分析概括,就是对所搜集的资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