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鹿城广场二期住宅工程桩基施工合同总承包单位: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分包单位:温州浙南地质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08年7月10日第一部分桩基施工合同总承包单位(全称):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简称:甲方)分包单位(全称):温州浙南地质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叁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温州鹿城广场二期住宅桩基工程项目工程地点:温州车站大道与江滨路交叉口北侧建设规模:估25100方,(Φ800有效桩长40-53米,入卵石层3-6米,Φ700有效桩长40-52米,入卵石层3-5米,为混凝土灌注桩)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温州鹿城广场二期住宅项目所有工程桩(包括支护桩的钻孔灌注桩,但除支护水泥搅拌桩外)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四、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08年7月3日(具体以监理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2008年10月20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10天(工期控制节点:9月1日前完成1#楼全部工程桩,10月1日前完成1#楼全部支护桩;9月20日前完成2#楼全部工程桩,10月2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桩和支护桩(钻孔灌注桩))五、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I类桩达到90%以上,无III类及III类以下桩,并达到钱江杯和绿城集团公司精品工程(金奖标准)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条款2、询标纪要3、住宅一期桩基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及附件(住宅二期桩基招标文件同一期).4、投标文件及合同组价工程量清单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施工图纸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工程造价及结算调整方式:一)合同价为人民币38755040万元(大写叁仟捌佰柒拾伍万伍仟零肆拾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