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员管理细则Q/JT
Z-06-02-20161
目的为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公司本部检验员的工作职责及具体任务,对各工序的检验员使用的印章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印章错误使用,提高产品质量,落实产品责任,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各事业部(分厂)进货、出厂、工序检验员、理化计量员、型式试验员的管理及各种在用检验印章的管理
职责质量管理部是检验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质管部部长、检验主管及各部门质量负责人对检验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打分
质量检验员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检验规范或标准要求,做好产品交付前的质量把关工作,对不合格品及时进行鉴定、标识、隔离与处置
检验员工作要求1)负责自己工作范围内质量检验文件(检验图纸
工艺技术文件
检验制度等)的存档和档案整理,若发现文件缺失的情况考核50元/次;2)负责公司所有物资
产品(包括来料
成品)的质量检验、试验,对不合格品有权下令禁用,并提出处理措施,检验员每发现一次上道工序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奖励20-200元;3)负责质量检验记录生成、整理、归档,在每日9点前将前一天的质量报表报到质量管理部信息管理员处,对检验记录填写不规范
不及时的情况负责,若发现记录不规范或不及时的情况考核20元/次,未按检验规范抽检比例要求填写检验记录的或数据不准确的,每次考核100元
4)负责追溯不合格品发生原因,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5)负责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和送检工作,对因检测器具保管不善引起的量具损坏、丢失负全责,每发现一次考核责任人30元;6)负责产品入库前、完工后、转间前及出厂前的质量检查工作,做好每批次产品的首检工作,做好首检标识,检查工人自检记录准确性和一致性,对工人未自检或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有仅进行考核、标识并隔离,对本人工作范围内错检、漏检、押检负全责,发现检验不及时的情况,每次考核检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