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职责合理用权校长的管理水平,取决于三个重要因素:学校的外部环境,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以及学校成员尤其是校长的素质
从我国当前情况看,在改进上级对学校的领导方式的过程中,给予学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使学校能够有更多的自主发展空间,同时进一步形成社区、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体制,是改善学校外部环境的重要课题,也是健全校长负责制的重要条件
当前我国中小学直接的外部环境,最主要的是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关系,和社区、家长的关系
学校应当成为在上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的独立法人单位,应当成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办学的独立实体
公立学校既要有在上级领导下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的组织行为,又要有依照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的自组织行为,从而在贯彻统一的要求过程中,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
上级党委和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努力创造这样一种学校工作的外部环境
这种外部环境的创设,各地发展情况是很不平衡的
有些地区,公办学校只被看做上级的神经末梢,是落实上级工作计划和相关规定的执行单位,学校全部工作都是执行规定的组织行为
有些地区名义上虽然给学校放权,但实际上对学校的要求,包括教育职能和其他社会职能的要求,都十分具体,学校基本上处于被动应付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的局面
一切要求的落实,在校内的责任人无疑是校长
在这样一些地区,校长可能需要花相当多的时间参加各种会议,花相当多的时间应付上级的要求,而没有时间深入实际研究教育教学工作
校长宣布的各项决定也常常并不是校长的决策,不过是转达上级的决定而已,其中有些甚至校长本人也不一定赞成
这样一些地区,学校之间同质化的状况往往十分明显,难于形成办学特色
也有些地区,上级对学校工作缺乏必要的督导评估,使学校活动长期停留在自组织行为,甚至无组织状态
学校缺乏落实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的责任意识
这些地区的校长虽然拥有相当多的裁量权,但由于缺乏监督机制,容易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