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永寿县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增强我县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全县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规范煤矿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程序,科学迅速、有效安全地开展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灾难蔓延和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煤矿职工人身安全,促进我县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咸阳市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煤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煤矿企业突发的III级以上;或III级以下,但社会影响重大;或县政府、县煤矿应急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本预案处置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指导全县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四)事故类别和分级1.事故类别: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分为顶板、瓦斯、机电、运输、放炮、水害、火灾、其他等8类。2.事故分级:根据事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煤矿事故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个等级,预警信号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1)特别重大(I级)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社会影响特别巨大的。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2)重大(II级)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社会影响巨大的。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3)较大(III级)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4)一般(IV级)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上述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五)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损失,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在确保不使事故扩大的前提下组织施救,加强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保障救护人员的安全。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县委的应急救援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并搞好指导。煤矿企业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成立煤矿应急救援工作机构,与咸阳市矿山救护大队签订救护协议,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3.依靠科技,预防为主。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积极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实行安全评估评价,增强煤矿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煤矿矿井安全监控等基础管理工作,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隐患,做到控制事故,安全生产。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2-/10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救援指挥部发生Ⅰ级、Ⅱ级、Ⅲ、IV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后,县人民政府成立永寿县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和先期应急处置工作。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絨。总指挥:王飞(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副总指挥:任各(县政府副县长)成员:梁高峰(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张红军(县财政局局长)吕毅(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豆成旭(县交警大队队长)李小锋(县公安局副局长)房晓行(县安监局局长)王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