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建筑节能材料备案要求建筑节能备案告知书根据XX省人民政府令[181]号和《XX省建筑节能审查监督暂行管理办法》(鲁建发[2005]30号)及XX市建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XX市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聊建字[2005]99号)之规定,现做如下告之:一、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作项目,建设单位须持《XX省居住(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建筑热工计算书、工程图纸、《XX省民用建筑节能施工检查表》到新型建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备案登记。二、墙改与建筑节能管理机构指派专业人员对受检工程建筑节能施工活动进行现场检查。检查重点是外墙、楼梯间隔墙、屋面、阳台、门窗、玻璃幕墙、地下室顶板等围护结构、照明器具和供暖制冷系统的节能做法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要求,对违反标准规定要求的责令改正,未进行整改的予以处罚。三、建设单位应在墙体工程隐蔽前申请墙体验收,未进行墙体验收的工程,墙改基金不予以返还。墙改与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就工程项目检查的内容出具《XX省民用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报告》,将其做为竣工备案资料。四、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节能检测,检测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填写1《XX省节能建筑认定申请表》于5日内向墙改与建筑节能管理机构提出节能建筑认定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1、工程设计文件;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3、建筑节能材料、产品、构(配)件的相关性能指标测试报告、产品合格证;4、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现场检测报告;5、与建筑节能有关的施工、监理资料;6、工程使用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管理目录。五、墙改与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受理认定申请后于5日内组织认定评审。经评审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颁发第1页共2页《XX省节能建筑认定证书》。证书做为按比例返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依据和办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的必备资料。(附: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管理目录)经办人:年月日2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