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泰國投資經營指南成立公司程序在泰国成立公司须知
成立公司在泰国成立有限公司需按下列程序办理:-公司名称核准:公司名称不得与其他公司名称重复或相似,某些名字不准用作为公司名称,必须按商业部商业发展办公室的公司名称核准原则办理
核准的公司名称的有效期为30天,不准延期
-登记公司组织大纲:向商业发展办公室登记的公司组织大纲应包括以下项目:公司名称,公司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和七名发起人的名称
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但注册资本应合理及足以满足公司的业务营运
登记公司组织大纲的手续费按注册资本额缴付,每100,000泰铢缴付50泰铢
最低手续费为500泰铢,最高手续费为25,000泰铢
召开成立公司的法定会议:一旦确立了股东结构,须召开成立公司的法定会议,会上须批准通过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选出公司董事会并任命审计师,公司的实收资本应达到认购股份金额的至少25%
-登记成立公司:在召开法定会议后的3个月内,公司董事必须递交登记成立公司的申请
登记成立公司的手续费按注册资本缴付,每100,000泰铢缴付500泰铢
最低手续费为5,000泰铢;最高手续费为250,000泰铢
-税务登记:收入应交纳所得税的公司须在公司成立或开业后60天內向税务厅办理税务登记证,销售额超过600,000泰铢的公司必须在销售额达到600,000泰铢后的30天内办理增值税登记
账目编制要求每家公司必须按《民商法》、《税务法》和《会计法》规定的会计原则进行记账
编制账目时可使用任何语言,但须附有泰文翻译
账目记录需用墨水书写或使用打印机填制
纳税制度:每家公司需缴付的税种有如下四种:
所得预扣税,从固定职员收入中预先扣除的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对每一生产环节产生的增加值征收的税金,现行税率为7%,按月缴付;
特定营业税,对经营特定行业的公司征收的税金,特定营业税不按增值税计征,而是按总收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