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深圳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号)、广东省中医药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领导小组与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中医〔〕号),结合我市“十二五”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十二五”基层中医药工作成效“十二五”以来,我市基层中医药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各区党委政府重视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加大基层中医药工作建设力度,全市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和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截止年月底,全市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包括Ⅰ类、Ⅱ类、Ⅲ类,下同)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能够运用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数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比例为;有家区级中医医院达到了三级甲等水平;建立了市、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长效机制;全市岁以上老年人与~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各项指标较年均有明显提升,中医药为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二、工作目标到年,我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须达到以下指标。(一)进一步强化以区中医类医院为龙头,区综合医院、妇幼2/21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为骨干,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为主体,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以及中医保健场所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服务设施基本完善,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管理更加规范,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二)以上区级中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以上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达标;妇幼保健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创建个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三)所有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的Ⅰ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相当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达到以上。(四)各区中医类医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Ⅰ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所有Ⅱ、Ⅲ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相当于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五)每万居民有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Ⅰ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比达到以上。Ⅱ、Ⅲ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至少配备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六)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七)以上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设有中医药文化宣传栏,区域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较“十三五”初期提升。3/21(八)巩固和发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成果。三、主要任务(一)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区级中医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深圳市区域卫生规划(年)(深卫计发〔〕号)等工作要求,加强区级中医类医院建设。一是不断完善升级现有政府举办区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改善服务条件,到年全部达到最新的国家建设标准;二是鼓励现有政府举办区级公立中医医院根据人口分布及业务需求,增设不同功能定位的分院机构,探索和推广集团化模式;三是原则上保证每个区设立至少家公立中医类医院。.加强区级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药科室建设。编发深圳市综合医院(含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工作指南,定期组织开展医院落实中医药政策专项督查评估。要求区级综合医院要按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和《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版)》加强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区级妇幼保健院要按照《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和《全国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版)》要求加强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