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UDC614
5GB8702-88Regulationsforelectromagneticradiationprotection1总则1
1为防止电磁辐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伴有电磁辐射的正当实践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一切单位或个人、一切设施或设备
但本规定的防护限值不适用于为病人安排的医疗或诊断照射
3本规定中防护限值的适用频率范围为100kHz~300GHz
防护限值与频率的关系见下图
4本规定中的防护限值是可以接受的防护水平的上限,并包括各种可能的电磁辐射污染的总量值
5一切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应本着“可合理达到尽量低”的原则,努力减少其电磁辐射污染水平
6一切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单位或部门,均可以制定各自的管理限值(标准),各单位或部门的管理限值(标准)应严于本规定的限值
2电磁辐射防护限值2
1基本限值2
1职业照射:在每天8h工作期间内,任意连续6min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应小于0
2公众照射:在一天24h内,任意连续6min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应小于0
02W/kg
2导出限值2
1职业照射:在每天8h工作期间内,电磁辐射场的场量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内的平均值应满足表1要求
2公众照射:在一天24h内,环境电磁辐射场的场量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内的平均值应满足表2要求
3对于一个辐射体发射几种频率或存在多个辐射体时,其电磁辐射场的场量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内的平均值之和,应满足式(1):≤1⋯⋯⋯⋯⋯⋯⋯⋯⋯⋯⋯⋯⋯⋯⋯⋯⋯⋯(1)式中:——第i个辐射体j频段辐射的辐射水平;——对应于j频段的电磁辐射所规定的照射限值
表1职业照射导出限值频率范围MHz电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