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1年版)一、概述疼痛是癌症患者最常见的症状之一,严重影响癌症患者的生活质量
初诊癌症患者疼痛发生率约为25%;晚期癌症患者的疼痛发生率约为60%-80%,其中1/3的患者为重度疼痛
癌症疼痛(以下简称癌痛)如果得不到缓解,患者将感到极度不适,可能会引起或加重患者的焦虑、抑郁、乏力、失眠、食欲减退等症状,严重影响患者日常活动、自理能力、交往能力及整体生活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癌痛诊疗行为,完善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提高医疗机构癌痛诊疗水平,改善癌症患者生活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二、癌痛病因、机制及分类(一)癌痛病因
癌痛的原因多样,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21
肿瘤相关性疼痛:因肿瘤直接侵犯压迫局部组织,肿瘤转移累及骨等组织所致
抗肿瘤治疗相关性疼痛:常见于手术、创伤性检查操作、放射治疗,以及细胞毒化疗药物治疗后产生
非肿瘤因素性疼痛:包括其他合并症、并发症等非肿瘤因素所致的疼痛
(二)癌痛机制与分类
疼痛按病理生理学机制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伤害感受性疼痛及神经病理性疼痛
(1)伤害感受性疼痛是因有害刺激作用于躯体或脏器组织,使该结构受损而导致的疼痛
伤害感受性疼痛与实际发生的组织损伤或潜在的损伤相关,是机体对损伤所表现出的生理性痛觉神经信息传导与应答的过程
伤害感受性疼痛包括躯体痛和内脏痛
躯体性疼痛常表现为钝痛、锐痛或者压迫性疼痛
内脏痛通常表现为定位不够准确的弥漫性疼痛和绞痛
(2)神经病理性疼痛是由于外周神经或中枢神经受损,3痛觉传递神经纤维或疼痛中枢产生异常神经冲动所致
神经病理性疼痛常被表现为刺痛、烧灼样痛、放电样痛、枪击样疼痛、麻木痛、麻刺痛、枪击样疼痛
幻觉痛、中枢性坠、胀痛,常合并自发性疼痛、触诱发痛、痛觉过敏和痛觉超敏
治疗后慢性疼痛也属于神经病理性疼痛
疼痛按发病持续时间分为急性疼痛和慢性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