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各类专业执业资格注册人员津贴发放标准的管理办法根据《**集团总公司关于调整执业资格津贴发放范围及标准的通知》(**总发〔2016〕132号)规定,为不断鼓励职工多考证、多取证,促使企业可持续发展,现将各类资格注册人员津贴发放范围标准调整如下:一、各类执业资格注册人员津贴发放标准:(一)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企业注册,取得注册证书,每一专业每月发放津贴2000元;(二)一级建造师资格注册后,又取得第二、第三增项专业注册证书,还可每月分别增发津贴对应标准的80%
(三)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企业注册,取得注册证书,每月发放津贴1000元;甘肃省(内)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资格已规定从2016年3月31日起取消,不再享受相关待遇,遇上级有新规定时,按上级新规定再予通知执行
(四)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又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取得其他专业注册证书,同时可享受月度各自对应的津贴发放标准
(五)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在企业注册,取得注册证书,每月发放津贴1000元;六)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且在企业注册,取得注册证书,每月发放津贴600元
(七)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企业注册,取得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每项每月发放津贴500元;其他专业注册的(如:市政公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民航、等专业)每项每月发放津贴400元;取得建筑专业注册证书,每项每月发放津贴300元
(八)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后,又取得第二、第三增项专业注册证书还可每月分别增发津贴对应标准的80%
二、对考试取得注册执业资格且注册,还可另行享受一次性奖励:(一)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专业、水利水电一次性奖励50000元;其他专业(如:市政公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民航、等专业)一次性奖励40000元;建筑一次性奖励30000元
(二)取得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