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叙永安民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病人安全是医疗的基本原则,是质量管理的核心。为了鼓励全院职工及时、主动、方便地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事故隐患或潜在风险,通过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以达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缺陷,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为此,我院特制定了无惩罚性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鼓励全院职工积极参与不良事件上报。一、不良事件的定义所谓医疗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不良事件可分为2类:一类是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医疗过程中未被阻止的差错或设备故障造成的伤害;另一类是不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正确的医疗行为造成的不可预防的伤害。二、不良事件报告的意义1、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可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保障病人安全。2、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有利于发现医院医疗安全存在的不足,提高医院医疗安全水平,促进医院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3、不良事件报告后的信息共享,可以使相关人员能从他人的过失中吸取经验教训,以免重蹈覆辙。三、等级划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I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II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2Ill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要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w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四、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划分为十一个类别:(一)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二)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三)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四)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五)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六)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七)药品: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八)器械:不良反应事件。(九)传染病、院内感染:猩红热、水痘等聚集性发病、重大传染病。(十)职业病。(^一)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五、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一)I级和II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按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以及我院相关规定执行。(二)111级和W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主动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1、主动性:凡发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科室或个人应该主动进行报告,不可瞒报、漏报、错报。32、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不良事件报告表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3、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相关人员违反医院其他规定的,参照相应规定执行,但不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内容为处罚依据。4、公开性:对医疗安全信息及其结果进行分析,用于医院、部门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但对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参照保密性原则给予保密。六、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一)报告形式不良事件应早发现早报告,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或当事科室应积极、主动进行不良事件报告。1、书面报告,不良事件须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附件1),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