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一、目的为切实加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日常的安全生产有机结合,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创建“零伤亡”工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及时间1
本制度适用于新晋高速公路LJ第四分部项目
本活动从开工建设至工程结束
三、考核评价标准及等级1
按照《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679号)及《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考核评价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
四、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开工建设第一个季度)结合本项目实际编制“平安工地”建设实施细则,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充分进行动员部署
(二)创建示范阶段(动员部署后至工程结束)“平安工地”创建示范阶段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1
编制路基、路面、桥梁施工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手册等具体实施细则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要主动的、有目的、有组织的进行施工标准化培训工作
危险性较大工程要进行风险评估,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要经过严格审查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进行劳务用工登记,三类人员要持证上岗,做好岗前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农民工工资发放办法及管理制度,报建设单位备案,坚决遏制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弄虚作假现象
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消防安全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