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议为进一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今年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部署,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安委〔〕1号)精神,现就"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消除隐患就是保护生命"的思想,以"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以"生命工程"为载体的专项治理行动,着力深化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为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排查重点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重点是
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木制品、礼品、服装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和设施;特种设备、城镇燃气、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网吧、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家庭作坊等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本辖区、本部门的实际,再确定重点行业与领域
三、工作分工此次"安全生产年"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进行
其中,各镇乡所管辖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工作由各镇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由有关部门单位分别牵头组织实施的工作分工如下:(一)资源采掘、地质灾害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县国土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矿山、化工、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第1页共4页(三)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
(四)道路交通设施及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县交通局牵头组织实施
(五)民爆器材、县属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县经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