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五种情形监督的经验做法文章标题:深入开展五种情形监督的经验做法x区院自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以来,严格按照高检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和《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五种情形”的实施规则》(试行),以及省市院的有关要求,不断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人民监督员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特别是把深入开展“五种情形”监督工作,作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重要手段,通过自觉接受监督,促进了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健康发展。下面,对我院的主要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一、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1、机构建设和人民监督员选任情况我院于20XX年4月开始正式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具体工作机构设在研究室,并配置了专门的办公室和办公设备,制作了专门的人民监督员工作流程图板,并按照高检院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和产生办法的有关规定,从社会威望较高和熟悉法律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择优选聘5名人民监督员,他们当中,全国劳模1名,市人大代表2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20XX年3月我院成立督察室以后,根据工作性质和需要,我们又将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设到督察室,并安排专人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使工作关系更加理顺。2、基本工作情况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们严格按照高检院和省市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各项监督工作。对决定逮捕的43名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均履行了告知义务,43名犯罪嫌疑人对逮捕决定均无异议;对9起“五种情形”案件和拟作撤案处理的2起渎职侵权案件,全部实行了人民监督员监督;期间,认真组织人民监督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座谈5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执法执纪检查等活动7次。同时,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理论研究,先后制定实施了《xx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意见》、《xx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向人民监第1页共5页督员通报情况制度》、《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权利告知制度》、《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回访制度》、《人民监督员工作联络协调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保障了人民监督员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深入开展“五种情形”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对检察机关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发生的“五种情形”进行监督,是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执法规范化和执法公正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针对犯罪嫌疑人权利意识明显增强,对自侦办案工作投诉增多的现象,我们主动转变观念,变被动为主动,以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为契机,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把开展“五种情形”监督工作作为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重点,先后办理“五种情形”监督案件9起,以此有力地促进了规范办案、廉洁办案、公正办案,20XX年以来,我院共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33人,查处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10人,截至目前,无一起“五种情形”投诉案件。我们的主要做法是:1、广泛宣传,努力扩大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社会影响针对人民监督员工作刚刚起步,社会影响小、群众了解少的问题,我们自觉转变观念,本着自觉揭短亮丑的态度,对中央和高检院的这一重大举措,进行大力宣传,努力扩大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社会影响,着力提高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是利用“举报宣传周”和普法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人民监督员工作。近年来,我们在“举报宣传周”和普法宣传日的宣传材料中,都增加了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内容,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详细介绍和宣传。二是对辖区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重点宣传。我院聘请的执法执纪监督联络员基本上都是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他们一般都具有较高的素质和广泛的社会联系,并在各行各业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因此,我们把他们作为宣传的重点,每年利用召开座谈会的时机,积极向他们介绍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要意义、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职责范围和工作程序,以及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等,鼓励他们对执法执纪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向第2页共5页人民监督员或检察机关反映。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进行宣传。近年来,我们通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将聘请的人民监督员名单和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