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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劳动法加班费计算标准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
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
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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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
75天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2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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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同时废止
解读:一、个人认为“新算法”最大的亮点是提出了“计薪天数”这个概念
“计薪天数”承担起新酬计算基准天数的重任,从此结束了20
92天既是月均工作天数又是计薪天数的历史
二、月均工作日根据11天法定节假日调整为20
83天,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日”的概念,清楚的划分出假日、休息日加班的界限,多于工作日的出勤要按照规定计算加班工资
此概念与考勤制度联系紧密
三、明确了11天法定节假日为带薪假日,以日计薪的员工在法定假日没有工资的现象将得到缓解
75天的计3此资料由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