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基厅〔2020〕x号)和《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2020]x号)精神,现结合本区实际,制订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办学模式改革,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坚持阳光招生,维护教育公平,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均衡教育的期盼
二、招生原则(一)免试就近原则坚持义务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按学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跨学区招生,不得采取考试等方式选拔或择优招生
(二)均衡发展原则继续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办学成果,严格控制学校办学规模,着力消除大班额,2020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班额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
(三)两为主原则坚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流入地公办学校入学为主,以居住证为主要入学依据,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四)大学区统筹原则实行多校联片、共同招生,在最大限度满足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的基础上,对超规模学生在大学区内进行统筹调配,合理满足入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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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入学条件(一)小学1
凡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须随同父母(或直系亲属)具有学区内的正式房产手续(房屋产权证,或正式购房网签合同和发票,或正式拆迁安置手续),房产手续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前;学区内二手房须房、户一致一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