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联系制度根据金府办(20*)47号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审计局《关于建立与被审计单位联系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具有金山特色的“三早(早发现、早纠正、早规范)、二做(既做外科医生、又做保健医生)、一制度(审计联系制度)”,着力提升审计服务水平,规范联系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更好地服务金山经济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联系形式(一)实行责任制1、划分二个审计联系制度责任区
(1)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企业为第一责任区,由内审科负责联系
内审科负责人为第一责任区负责人
(2)财政(含镇、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财政)、税务和金融系统为第二责任区,由法信科负责联系
法信科负责人为第二责任区负责人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由投资科通过跟踪审计负责联系
2、各责任区根据科室人员情况,明确责任人,具体负责责任区内被审计单位的联系
(二)实行回避制审计联系制度责任区实行审计与联系回避制度,确定内审科、法信科专司审计联系制度,其他审计业务科室不负责审计联系制度,实行联系的不审计,审计的不联系,二、联系目标审计联系制度责任区联系人,通过审计联系制度达到以下目标:(一)基础工作目标1、联系单位有完善的会计机构和持有上岗证的会计和出纳人员;2、联系单位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和审核审批制度,并按照执行;3、联系单位按照规定设立会计账簿,及时记账,做到日清第1页共5页月结,按月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做到账证、账表一致,账账、账表、账物三相符;4、联系单位正确运用会计科目核算财政(财务)收支,会计凭证合法,手续齐全,现金、印章、空白支票、各种空白收据按照规定保管使用;5、联系单位往来账款清理及时,往来科目年终一般无余额,因特殊情况年终无法清理余额的,会计人员应提出书面意见,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结账并转入下年新账;6、联系单位固定资产账记载准确、齐全,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及完善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