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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相对于增量房而言
签订太原市存量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太原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太原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文篇一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产须填写):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产须填写):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房屋权属情况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太原市金刚堰路72号1幢三单元1层1号建筑面积为:93
37㎡,《房屋所有权证》证号:S0707398房屋性质为住宅的自有房屋出售给乙方
2、房屋租赁情况:无租赁【√】;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X】
二、成交价格、付款方式(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捌拾壹万元整
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
(二)买受人采取第2种方式付款
1、自愿委托太太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办理资金托管
(建设使用)2、自原放弃托管,自行交割,责任自负
乙方于2020年12月16日前壹次付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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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在最后一次付时冲抵
付款方式:现金三、甲乙双方同意于2020年12月16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交给乙方;甲方应当将该房屋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附属设施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附属设施情况:无四、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