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马坊初中2018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方案应城市东马坊初中2018年9月3日东马坊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方案为了适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需要,精准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精准识别贫困学生和非贫困学生,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残联制定的《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应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做好2018年秋季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现制定《东马坊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方案》如下:一、认定范围1、东马坊初中的全体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简称“贫困生”)
2、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每学年秋季学期认定一次
由学校组织学生或家长(监护人)填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认定确认表》(以下简称《认定表》附后)二、认定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的认定学生贫困状况,准确识别贫困生和非贫困生
2、坚持调查评审的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坚持调查与评审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走访群众、学生、家长或单位,并依据村(居)委会、办事处、扶贫部门、民政部门、残联、医院、派出所或其他机构出具的贫困证明,掌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真实原因,综合评议审定贫困学生资格
3、坚持公开公示的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省学生资助政策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开展贫困学生认定工作
贫困学生认定结果和复查结果应每学期在校内分别公示一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信息为学生所在班级和姓名,其他学生信息不予以公开
4、坚持信息动态管理原则
学校和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通过“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对贫困学生进行管理,每学期对贫困学生信息进行一次录入和异动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无误的贫困学生信息数据及时上报本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