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促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审计工作效率,提高依法审计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根据市区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区审计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明确审计机关的执法权限和职责,落实审计执法责任,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依法审计,提高审计质量,促进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和机关效能建设。(二)基本目标通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把审计法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用责任制的形式分解落实到有关处室和人员,做到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执法程序,量化责任考核,严格过错追究;在审计作业实施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理处罚恰当,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二、实施的范围和要求(一)实施范围本实施方案在局各科室施行,包括局机关审计人员在审计执法过程中,应履行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二)实施要求围绕审计法定职责、执法职权分解、工作流程和执法责任、评议考核、过错追究等主要环节,建立健全以科学的职责体系为基础,以明晰的工作规程为重点,以严密的考核评议办法为手段,以严格的过错追究为保障,涵盖审计执法各岗位,贯穿审计执法全过程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切实明确执法主体,第1页共9页科学分解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建立考评制度,实行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审计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考核制度,审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持证上岗。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法定的执法依据、职责、程序等进行公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卷的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制度,对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宣传教育。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行政执法绩效评估、个人工作业绩评定、奖惩相结合。建立健全与行政决策、重大决策有关的各项制度,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三、依法行使的法定职能(一)负责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配合参与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行业审计项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年度审计计划。(三)向区政府提交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1.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区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2.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3.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第2页共9页4.区属国有企业、区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5.区直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收支情况。6.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援款项的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7.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五)按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