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厅深层次原因分析当前,审计机关不能不面对这样一个窘境,在预算执行审计中,被审计单位“屡审屡犯”,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步入了“屡犯屡审”的怪圈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
近几年来,社会各界和审计业内人士都在寻找答案,类似于体制、机制使然,部门利益驱使等原因多见于报端
但是,笔者认为,被审计单位“屡审屡犯”背后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只有找准了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对症下药,“屡审屡犯”才能得到扼制,预算执行审计也就才能深化
原因之一:单兵突进,审计机关只能干“打雷”,不“下雨”
前些年,新闻媒体把李金华审计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预算执行审计报告誉称为“审计风暴”
但一次次“审计风暴”过后成效难如人意,又喻之干“打雷”,不“下雨”
此言不无道理
但冷静思考,原因何在
我们不妨作如下分析:第一,从审计的对象看,预算执行审计的主要对象是与财政预算收支有关的财政、税务、银行、发改等政府直属的有职有权的部门,这些部门既掌握了事权,也掌握了财权
审计这些部门从某种意义上讲实际上是审计政府
而审计也同属政府的一个部门,由一个政府部门审计几个或几十个政府部门,显然势单力薄
这样做审计不仅仅是数量的势单,更重要的是问题查出来后怎么办的力薄
第二,从审计的职责看,勿庸质疑,审计的基本职责是发现问题,披露问题
至于如何解决所则涉及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纪检监察制度、公检法制度等方方面面,显然一个审计机关是无法替代的
如果没有相关方面的有效配合,不能形成审计、问责、处罚、整改的互动机制,审计也只能干“打雷”,不“下雨”
第三,从审计的效果看,预算执行审计年年审,问题照常年年出
被审计单位听之任之,审计机关束手无策,只好列出“清单”在一年一度的人大常委会例会上一次次“发泄私愤”,冀于最高权力机关、社会舆论施压,来改变这种“屡审屡犯”的现状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单兵突进,没有其他部门的有